报考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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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政策

暨阳学院 2016年招生政策

来源: 编辑: 时间:2016-06-20 浏览:
1.大类招生:按志愿进行专业分流

学院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政策,进校半年后依据个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,充分兼顾学生专业适应性。

2.专业选择:自主的专业选择权

学院对学生实行宽松的自主选择专业政策,允许学生前四个学期在全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(艺术类、专升本、中职生升本科和普通文理科类不允许互转)。

3.人才立交桥:成绩优秀升入浙江农林大学

入学后第四学期末,按不超过2%的比例选拔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学生进入浙江农林大学本部学习,享受同等待遇,毕业后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毕业文凭,符合条件的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
4.分数优先:不设专业级差

统招招生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,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;江苏省考生按照“等级级差法”进行排序。